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但依照规定,()据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
A、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B、独立董事和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董事会和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独立董事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A、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B、独立董事和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董事会和连续6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D、独立董事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执行职务或者不执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执行职务或者不执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