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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朝的地方监察体制。

简述清朝的地方监察体制。



【参考答案及解析】
清朝对地方的监察采取双轨制。 一方面由十五道监察御史按道对地方政府实行监控,对各级地方官员执行监督。 另一方面清朝还有一系列地方监察系统。总督、巡抚例兼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对所辖地区地方政务负有监察责任。 由此可见,清朝地方监察体制依然沿袭了明朝同一区域多种巡察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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