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17年12月10日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取得收入100万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后,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80万元。至2017年年末,甲公司未收到货款,未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1月10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该批商品全部被退回。甲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尚未批准对外报出,尚未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则甲公司下列账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A、调减2018年销售收入100万元
B、调减2017年销售收入100万元
C、调减2017年应交所得税5万元
D、调减2018年所得税费用5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会计处理错误,选项B会计处理正确,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该企业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的,应调整报告年度利润表的收入、成本等,本题中,甲公司应调整2017年收入和成本,调减2017年收入100万元; 选项C会计处理正确,选项D会计处理错误,甲公司该项销售退回发生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所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扣除该部分销售退回所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应调减2017年应交所得税金额=(100-80)×25%=5(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C。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3e3cfee9aae84c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