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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发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5.2015年度,乙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8万元,利润总额为1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减值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抵扣,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以税前扣除,假定本年未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本年有关资产减值的所得税业务中,正确的会计处理包括( )。
A、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30万元
B、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2万元
C、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2万元
D、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32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A,C,D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8×25%=2(万元),当期应交所得税=(120+8)×25%=32(万元),所得税费用=32-2=3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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