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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经复议机构同意,复议申请可以依法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经复议机构同意,复议申请可以依法撤回。下列关于复议申请依法撤回的法律效果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2014年)
A、被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决定
B、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被申请人可以直接自行强制执行被申请复议的行政决定
E、行政复议终止



【参考答案及解析】
A,B,C,D

(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夏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议终止。因此,选项E正确。(2)选项AD: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为一个全新的行政行为,申请人可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时新的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救济:行政机关未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行为继续发生效力,是否需要以及如何强制执行应按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进行。(3)选项B: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4)选项C:对于非复议前置案件,申请人依法撤回复议申请后,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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