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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总监,每月工资由该

一外籍个人担任我国境内一家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总监,每月工资由该企业支付15000元,由外方公司支付6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0000元),该个人2013年度1~6月在我国境内工作,其余时间在境外履行职务。请确定其2013年度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参考答案及解析】
①由于其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因此该人员于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由该企业支付的1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无论在境内工作还是境外工作,应按月依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由于其2013年度来华工作时间超过90天未超过183天 a.若该人员属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 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其由外方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我国可免予申报纳税;(适用上表中的第一种情况) 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0+40000-4800=50200(元) 应纳税额=[(50200×30%-2755)×15000/(15000+40000)]×12=40270.91(元)——教材答案错误 b.若该人员属于与我国未签订税收协定国家的居民 由于其在我国境内居住时间超过90天,则其由境外公司按每月6000美元标准支付的工资薪金,凡属于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部分,应与我国境内企业每月支付的15000元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50200×30%-2755)×6+(50200×30%-2755)×6×(1-40000/55000) =93965.46(元) 注意:境内外工作天数与当月天数相同,所以,没有出现工作天数的比例因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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