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9360元;销售2016年8月购入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87750元。假设企业当月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关于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
A、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1360元
B、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272.62元
C、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1703.88元
D、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2555.82元
A、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1360元
B、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272.62元
C、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1703.88元
D、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2555.82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1)销售边角废料应纳增值税=9360÷(1+17%)×17%=1360(元);(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小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87750÷(1+17%)×17%=12750(元)
A
(1)销售边角废料应纳增值税=9360÷(1+17%)×17%=1360(元);(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1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小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87750÷(1+17%)×17%=12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