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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的是( )。
A、公司最近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
B、司连续2年严重亏损,已濒临破产
C、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但不分红
D、公司3年以来一直拒绝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构成,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选项B、D不构成,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选项C不构成,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申请异议股权回购,而非解散公司。 综上,本题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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