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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

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债权人不能自行接管或者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能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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