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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免予缴纳土地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
A、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B、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D免征,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选项B不免征,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高级公寓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选项C免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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