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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在2014年取得收入如下:转让使用过

某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在2014年取得收入如下:转让使用过的作为固定资产的办公电器取得收入5万元;取得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利20万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100万元。该企业当期发生业务招待费8万元,则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
A、0
B、0.6万元
C、0. 85万元
D、4.8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B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转让固定资产收入最终影响营业外损益,不得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扣除限额①=8×60clo=4.8(万元);扣除限额②=(20 +100)×5%v=0.6(万元),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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