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3 月2 日,北京的张先生和上海的王先生签订了买卖菠萝的合同,合同履行地为广州。后双方发生纠纷,张先生欲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能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A、只能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只能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D、若同时向广州和上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B 表述错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C 表述正确,选项D 表述错误,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综上,本题应选C。
选项AB 表述错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C 表述正确,选项D 表述错误,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选择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综上,本题应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