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计算李某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计算李某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及解析】
  ①演讲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境外演讲收入所得抵免限额=18 000×(1-20%)×20%=2 880(元)   ②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手稿复印件拍卖所得抵免限额=20 000×(1-20%)×20%=3 200(元)   ③根据规定,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抵免限额。   李某在A国取得所得的抵免限额=2 880+3 200=6 080(元),已在A国缴纳税款=3 000+2 800=5 800(元)   应补缴个税=6 080-5 800=280(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677a68b3d0234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