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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

2017年张某将其一项专利权转让给A国一家企业,取得转让收入12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同年在A国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200000元,按A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5000元。2017年张某应就来源于A国所得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800
B、4200
C、6200
D、70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专利权转让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专利权转让抵免限额=120000×(1-20%)×20%=19200(元),在A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元,应补缴税款=19200-15000=4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抵免限额=200000×(1-20%)×40%-7000=57000(元),在A国已缴纳个人所得税55000元,应补缴税款=57000-55000=2000(元)。 A国所得在国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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