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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年甲公司为其子公司乙公司的2 000万元债务提供70

2×18年甲公司为其子公司乙公司的2 000万元债务提供70%的担保,乙公司因到期无力偿还债务被起诉,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根据有关情况预计很可能承担相关担保责任。2×19年3月20日甲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法院作出判决,甲公司承担全部担保责任,需为乙公司偿还债务的70%,甲公司已执行。税法规定,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甲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9年4月10日完成,所得税税率为25%,此事项对甲公司2×18年利润总额的影响为( )万元。
A、0
B、-1 400
C、-1 750
D、-1 050



【参考答案及解析】
本题中,2×18年末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预估很可能承担相关担保责任,故应确认预计负债=2 000×70%=1 400(万元),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 400万元。因为企业为其他单位债务提供担保发生的损失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所以确认的营业外支出不能税前扣除,预计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因此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仍应是﹣1 40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 【相关分录】 2×18年末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1 400(2 000×70%)   贷:预计负债      1 400 2×19年判决时 借:预计负债     1 400     贷:银行存款       1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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