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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96 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396 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科、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请分析: 1.该条规定的是何种类型的抵押?其特征有哪些? 2.该种抵押权设立的公示方法及公示效力如何?



【参考答案及解析】
1.该条规定的是动产浮动抵押权;动产浮动抵押权的特征: ①主体具有特定性。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②抵押财产具有集合性,限于抵押人的动产,包括包括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动产。 ③抵押财产特定化之前可以自由转让。 2.动产浮动抵押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在动产浮动抵押中,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设立动产浮动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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