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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10月1日,甲公司为乙公

甲公司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2018年10月1日,甲公司为乙公司的股票型基金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期限3年。期间,甲公司所能获得的报酬包括两部分: (1)每季度末固定按该基金净值的2%收取管理费用; (2)该基金若是3年内累计回报超过12%,乙公司将以超额回报部分的20%支付给甲公司。 2018年年末,该基金的净值为10亿元,甲公司判断该季度末收取的管理费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进行的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所获报酬的两部分均属于可变对价
B、2018年末将超额回报中归属于本年的部分确认为收入
C、2018年末确认管理费收入2 000万元
D、2018年末对超额回报部分不确认收入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不符合题意,企业与客户的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让、返利、退款、奖励积分、激励措施、业绩奖金、索赔等因素而变化;此外,根据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而收取不同对价金额的合同,也属于可变对价的情形;本题中甲公司的报酬组成部分是与基金净值、基金回报有关,是不固定的,故是可变对价; 选项B符合题意,选项D不符合题意,超额回报部分会受到基金未来业绩的影响,将可变对价计入交易价格的限制条件不满足,不能确认为收入; 选项C不符合题意,根据“每季度末固定按该基金净值的2%收取管理费用”,故2018年末为一个季度末应确认收入金额=10×10 000×2%=2 00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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