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优位原则的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下列哪项税法的适用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D、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参考答案及解析】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的含义为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殊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综上,本题应选C。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的含义为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殊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综上,本题应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