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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考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书


时间:2020-10-15 11:10:18     点击:5407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我省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2020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14天,考生应用本人手机申领““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情防控行程卡),进行14天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和《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下载)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考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来自(经过)国家公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国()外的考生(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色)进入考点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携带医院诊断证明。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采取妥善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乘坐公共交通,需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1.5小时到达指定考点。

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按通道指示,相互间隔1米,排队有序进入并接受检查。在检查点,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的审查,并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考试承诺书、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

1、考生所持的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色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所持本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色或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显示为黄码,且考生能提供本人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未携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但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提供本人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初次测量体温超过37.3℃,被带至留观区的考生进行隔时间段复测,体温低于37.3℃可以入场考试。

5、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医院诊断证明,经考点临时隔离点医务人员现场评估同意后可进入考点考试。如无医院诊断证明,连续三次测量考生体温仍高于37.3℃,直接劝离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6、考生所持 陕西健康码”(“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红色码,将禁止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已出院和解除隔离的人员考试当天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证明或出院证明除外),以及未解除隔离观察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本人报告体温异常等可疑症状,且无考前7天内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经驻点医护人员健康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被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进行体温复测。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的指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有序离场。

八、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相关考试成绩,依有关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中考前时间均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计算。

十、考生打印《准考证》将视为已知悉本《告知书》公告事项和防疫要求。

 


 

陕西省软考办

20201015

 

 

 

《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和《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

原文链接:陕西:2020年计算机软件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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