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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下列关于该法律条文的认识,正确的是() A. 该条文规定的是技术性内容,没有强制力 B. 该条文表述的既非法律原则,也非法律规则 C. 该条文不能够与其他条文共同表达某个法律规则 D. 该条文包括了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参考答案及解析】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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