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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

2018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6月12日,C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6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再次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8年6月25日之前
B、2018年8月15日之前
C、2018年9月15日之前
D、2018年12月5日之前



【参考答案及解析】
D

A公司属于出票人,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知识点:票据权利时效 题库维护老师: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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