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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创业板规范运作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Ⅰ.创业板董

下列关于创业板规范运作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Ⅰ.创业板董事长可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Ⅱ.董事会成员6名,其中4名高管Ⅲ.董秘由财务负责人兼任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未设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A、Ⅰ.Ⅱ.Ⅲ
B、Ⅲ.Ⅳ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参考答案及解析】
Ⅰ根据规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长与财务总监不可能是公司独立董事,Ⅰ错误。Ⅱ.《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96条规定,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Ⅲ.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Ⅳ.修订前的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并不必然应当设立,根据现行规定,四个委员会均不再强制要求必须设立,因此Ⅳ按照现行规定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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