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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甲在任职期间有权单独实施的行为 A.与A 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B.转让合伙企业拥有的一间商铺 C.以合伙企业名义为
B、公司提供担保 D.聘任丁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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