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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试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及解析】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此种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请求裁定。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由撤销权人主动。 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撤销权人通过单方的意思表示行使撤销权,可导致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 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 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是: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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