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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阅读材料材料一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在人丁加徵钱

29.阅读材料 材料一 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在人丁加徵钱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地畝并未加廣應令直省督撫将见今錢糧册内有名丁數勿增勿減永為定额其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徵收錢糧编審時止将增出實數察明另造清册題報 ——《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四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现)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见(现)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察明,另造清册题报。 材料二 丁口之輸賦也其來舊矣至我朝雍正間因各疆吏奏請以次攤入地畝於是輸納徵解通谓之地丁或曰丁随地起是古來夫布之徵口率之賦一切取之農夫而户册所謂富民市民者擁貲千萬食指千人不服田畝即公家一絲一粟之賦無舆焉 ——王度雲《熙朝紀政》卷三《记丁随地起》 丁口之输赋也,其来旧矣。至我朝雍正间,因各疆吏奏请,以次摊入地亩,于是输纳征解,通谓之地丁,或曰丁随地起。是古来夫布之征,口率之赋,一切取之农夫。而户册所谓富民、市民者,拥赀千万,食指千人,不服田亩,即公家一丝一粟之赋,无与焉。臣以为此势之所趋,不得已也。昔杨炎并租庸调为两税,而丁口之庸钱并入焉。明嘉靖后,行一条鞭,均徭里申与两税为一。丁随地起非权舆于今日,亦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而已。我朝丁徭素薄,自康熙五十年定丁额之后,滋生者皆无赋之丁。凡旧时额丁之开除既难,必本户适有新添可补,则转移除补易至不公。惟均之于田,可以无额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保甲无减匿,里户不逃亡,贫穷免敲扑,一举而数善备焉。所不便者,独家止数丁而田连阡陌者耳。然使丁地分征,则富户又将贿脱而委之贫民,欲编审之均平,顾可得乎?故自康熙末年,四川广东等省先已行之。田载丁而输纳,丁随田而卖买,公私称便。至雍正初,畿辅踵而行之,次及各省。惟奉天贵州以户籍无定,仍旧分征。山西亦于乾隆元年以后,陆续摊派。前后数十余年,时历三圣,其减除重则缺额者,史不绝书。经营裒益,然后法制大定。” 丁口之输赋也,其来旧矣。至我朝雍正间,因各疆吏奏请,依次摊入地亩。于是,输纳征解,通谓之地丁,或曰丁随地起。……惟均之于田,可以无额外之多取,而催科易集。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保甲无减匿,里户不逃亡,究穷免敲扑,一举而数善备焉。 ——引自王庆云《熙朝纪政》 回答问题: (1)在答题纸上对材料一、二加以句读。 (2)依据材料一、二,结合所学知识,评述清前期的赋税改革措施。



【参考答案及解析】
【答案要点】 (1)加句读(略) (2)清政府于(1712)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以后征收丁银的标准,把丁银固定下来,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开始改革 赋税。康熙五十五年广东省开始将丁银并入田赋。雍正元年决定于二年开始,命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即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赋役新政是明朝一条鞭法的继续和发展,它结束了长期以来地、户、丁与赋役制度的混乱现象,完成了赋税合并即人头税归入财产税的过程,简化了税收原 则和手续,按土地多少单一标准收税,从此取消了头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状况,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是赋役制度成熟的 标志。是我国古代史上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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