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顾问主

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B、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C、最近36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D、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本题考査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的条件。按照《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81493b9f4b214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