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参考答案及解析】
增值税视同销售应按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来计算。 业务(2)销项税=1 300×16%+280×1300×16%÷10 000=213.82(万元); 业务(3)销项税=750÷75%×16%=160(万元); 业务(4)销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330×16%=52.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213.82+160+52.8-24=402.62(万元)。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注意掌握最新税率。
增值税视同销售应按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来计算。 业务(2)销项税=1 300×16%+280×1300×16%÷10 000=213.82(万元); 业务(3)销项税=750÷75%×16%=160(万元); 业务(4)销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330×16%=52.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213.82+160+52.8-24=402.62(万元)。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注意掌握最新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