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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与B公司均为商品流通企业。2012年12月31日两公司

A公司与B公司均为商品流通企业。2012年12月31日两公司采用共同经营方式,共同出资购买一栋办公楼,用于出租收取租金。合同约定,两公司的出资比例、收入分享率均为50%,对于费用,A公司分担其中的60%,剩余的40%由B公司承担。该办公楼购买价款为1 7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预计使用寿命3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折旧。办公楼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开始日为2013年1月1日,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250万元,按月交付。该办公楼每月支付维修费1万元,支付物业费2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2013年因此共同经营应确认的损益为( )。
A、69.8万元
B、69.4万元
C、77万元
D、76.6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A公司按照约定按照50%分享收入,按照60%承担费用,所以A公司2013年因共同经营应确认的损益=250×50%-[(1 700-20)/30+1×12+2×12]×60%=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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