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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

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及解析】
本题在题干中已明示“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即采通说观点两故意说。则按设定的四个情景进行推理就非常简单了: A项:说法正确,当选。(1)客观上对甲有杀死危险,客观行为是杀人未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2)客观上对乙有杀死危险,客观行为是杀人未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在我国刑法司法实践中,同一性质行为造成两个相同法益的结果,认定为一个犯罪,结果合并评价(二个死亡危险)。故本案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未遂,两个未遂结果累加考虑,不实施数罪并罚。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1)客观上对甲是杀人既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2)客观上对乙有杀死危险,客观行为是杀人未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在我国刑法司法实践中,同一性质行为造成两个相同法益的结果,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结果合并评价(一死一死亡危险)。不实施数罪并罚。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1)客观上对甲是杀人既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2)客观上对乙有杀死危险,客观行为是杀人未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造成重伤结果)。对乙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司法实践中,同一性质行为造成两个相同法益的结果,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结果合并评价(一死一伤)。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1)客观上对甲是杀人既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2)客观上对乙是杀人既遂行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对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我国刑法司法实践中,同一性质行为造成两个相同法益的结果,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结果合并评价(两死)。不实施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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