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2015年6月,甲乙公司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将

2015年6月,甲乙公司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将持有的丁公司20%的股权转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7亿元,分三次支付,其中,2015支付2亿元,为了保证甲公司的信誉,甲公司将其中的5%的股权投资过户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并未实际取得该5%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利。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不考其他因素,关于甲公司的2×15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实际上收到的价款确认为负债
B、将转让协议作为或有事项在附属中披露
C、将转让总价与股权账面差额确为转让损益,未收到的价款确为应收账款
D、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5%股权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转股损益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名义上甲公司将5%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但是实质上乙公司并没有取得这部分股权的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利,也就是甲公司保留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且没有承诺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乙公司的义务,所以实际上该金融资产并未转移,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处置损益,所以选项A正确。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67be9f9f815c45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