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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
A.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
B.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甲没有出资前,乙也不予出资
C.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
D.甲、乙约定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在乙没有支付运费之前,甲不予交付给乙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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