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7年在A国取得劳务报酬50 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 000元,取得偶然所得8 000元,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 000元,李某当年在中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元。
A、600
B、1000
C、1600
D、2000
A、600
B、1000
C、1600
D、2000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 000×(1-20%)×30%-2 000=10 000(元)。 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8 000×20%=1 600(元)。 总的抵免限额=1 600+10 000=11 600(元)。 实际缴纳的税额=8 000+2 000=10 000(万元),所以需要补缴的税额是1 600元。
C
劳务报酬所得的抵免限额=50 000×(1-20%)×30%-2 000=10 000(元)。 偶然所得的抵免限额=8 000×20%=1 600(元)。 总的抵免限额=1 600+10 000=11 600(元)。 实际缴纳的税额=8 000+2 000=10 000(万元),所以需要补缴的税额是1 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