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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

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参考答案及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目的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但陪审团制度的目的并非制约法官,而是将案件的事实问题的决定权交由陪审团行使,法官负责法律问题。 B项:说法正确,当选。我国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的职权,二者没有分工;而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人民陪审员是由基层法院院长提出人选,报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陪审团是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人民陪审员制度只能适用于第一审案件,被告人可以申请陪审员参加,但是否适用,并非取决于当事人意愿;陪审团的适用是取决于当事人意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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