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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

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张某,系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吴某的岳父
B、王某,系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李某,系甲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D、赵某,上市公司监事唐某的弟弟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岳父不属于直系亲属,故其可以担任独立董事; 选项B,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选项CD,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综上,本题应选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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