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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 200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 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 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 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产生了行政法律关系;乙和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2分)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两者的区别在于行政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 (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导致乙和丙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丙出生的法律事件。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事实。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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