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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2016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

甲企业2016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途,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16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则甲企业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万元。
A、500×[1-11÷(2×12)]=270. 83
B、500× (1-11÷12)=41.67
C、500×[1-13÷(2×12)]=229.17
D、500×11÷12=458. 33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该设备的实际使用月份为11个月(2016年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 -实际使用月份÷(管理年限×12)]=500×[1-11÷(2×12)]=270.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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