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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第三方支付品牌不负有担保功能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第三方支付品牌不负有担保功能的有( )。
A、快钱
B、财付通
C、易宝支付
D、汇付天下



【参考答案及解析】
金融型支付企业是以银联商务、快钱(选项A)、易宝支付(选项C)、汇付天下(选项D)、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的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其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是立足于企业端的金融型支付企业。 选项B不符合题意,属于互联网支付企业的类型,即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典型代表的依托于自由的电子商务网站并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以在线支付为主。 故选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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