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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复议终止适用于( )的情形。(2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复议终止适用于( )的情形。(2010年)
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进入破产程序
B、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在行政复议期间死亡
C、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要求调解
D、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E、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参考答案及解析】
D,E

(1)选项A: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进入破产程序,不必直接终止行政复议程序,破产管理人将有权代表该法人参加行政复议。(2)选项B: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如果其近亲属确定继续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不需要“中止”,更谈不上终止。(3)选项C:申请人、被申请人共同要求调解,案件又属于可以调解的范围,如果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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