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习题正文

材料全屏材料: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12年8月共

材料全屏 材料:甲公司是由自然人乙和自然人丙于2012年8月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4月,甲公司经过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决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有关文件,报送文件中涉及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上市的方案要点如下: (1)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经过审计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显示: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资产总额为26 000万元,负债总额为8 00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没有既往发行债券的记录;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1 200万元、1 600万元和2 000万元。 (2)甲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8 0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 000万元用于修建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其余部分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债券年利率为4%,期限为3年。 (3)公司债券拟由丁承销商包销。根据甲公司与丁承销商签订的公司债券包销意向书,公司债券的承销期限为120天,丁承销商在所包销的公司债券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公司债券 2 000万元,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38 【简答题】 甲公司的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是否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本题考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般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链接:https://scpro.cn/v/29f7a03f418a44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