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A市的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将其位于B市的一栋仓库(系2016年5月1日之后取得)出租,取得含税租金收入60000元,则其应在B市预缴增值税( )元。
A、3396.23
B、1747.57
C、1621.62
D、1081.08
A、3396.23
B、1747.57
C、1621.62
D、1081.08
【参考答案及解析】
C
应在B市预缴税款=60000÷(l+11%)×3%=1621.62(万元)。
C
应在B市预缴税款=60000÷(l+11%)×3%=1621.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