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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法》中所说的复效条款,仅针对因( )而导致的人身保

我国《保险法》中所说的复效条款,仅针对因( )而导致的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A、投保人未交续期保险费
B、代理人越权代理
C、合同约定事项
D、投保人未及时办理保单变更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考核复效条款复效条款规定,人寿保险单因欠交保费而中止效力,投保人可以在两年内申请保单复效。导致保险单失效的原因是不同的,本条款所指的复效仅针对因投保人欠交保险费而导致的失效,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失效不属于复效条款的适用范围。保单复效要明显优于重新投保,原因有二:年龄增长,费率增长;身体状况出现较大变化,可能引起加费。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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