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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参考答案及解析】
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改省提刑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及司法监督。 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在地方设立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形成新的司法系统。 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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