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债权人关于A公司向E信用社清偿行为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及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做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因为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就担保物的个别执行,不违反公平清偿原则。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做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因为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就担保物的个别执行,不违反公平清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