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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2010年7月对外销售白酒800箱,每箱不含税金额18

甲酒厂2010年7月对外销售白酒800箱,每箱不含税金额187.2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优质费,每箱不含税金额5.85元,该酒厂计算消费税的计税金额应是( )元。
A、128000
B、132000
C、149760
D、154440



【参考答案及解析】
D

向购买方收取的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入计税金额。消费税的计税金额=800*(187.2+5.85)=154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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