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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功产物权变动的关系。



【参考答案及解析】
1.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不同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未发生变动,不意味着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未生效。 2.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认定。一般情况下,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如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依据该规定或者约定。 3.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虽不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但不影响该合同的生效。办理了物权登记的,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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