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 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A、支票无效
B、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参考答案及解析】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综上,本题应选A。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综上,本题应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