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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要求: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业务(1)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0.39+1×10%=10.49(万元);   业务(2)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0.57(万元);   业务(3)中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毁损的部分不得扣除,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16%+1×10%]×(1-10%)=1.53(万元);   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49+0.57+1.53=12.59(万元);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6%=16(万元);   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6-12.59=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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