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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小汽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1日以

某市小汽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1日以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一批小汽车,价税合计为200万元,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9月2日,10月2日各支付50%的价款,若违反合同约定,按照约定收取价款,每天加收1%的延迟付款利息,9月5日该企业收到按照合同的款项及延迟付款利息共计103万元,10月2日如期收到约定款项,已知该型号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10%,且不属于超豪华小汽车,为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以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2018年9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55万元
C、2018年9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88万元
D、2018年10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为8.62万元



【参考答案及解析】
选项A正确,以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费用,应当计入销售额;   2018年9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103÷(1+16%)×10%=8.88(万元);   选项D正确,2018年10月该项业务应当缴纳的消费税=100÷(1+16%)×10%=8.62(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CD。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注意掌握最新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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