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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取得不舍税销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2月取得不舍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万元,另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未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23万元,该押金于2011年12月收取。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未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2012年)
A、0.6098
B、0.6115
C、l.3598
D、2.2615



【参考答案及解析】
A

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其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也要计算消费税。但竹制和烫花木制等非一次性的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该筷子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12×5%+0.23÷(1+17%)×5%=0.6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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