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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4年,每年收取租金4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016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 )万元。
A、20
B、22.4
C、40
D、42.4



【参考答案及解析】
甲公司出租无形资产,每年收取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每年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影响营业利润。则甲公司2017年度出租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40-200/10=20(万元)。 综上,本题应选A。 【温故知新】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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